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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范化 体系化 制度化 ——闽侯县构建行政争议化解体系
时间:2025-07-23 10:26

  近年来,闽侯县委、县政府高度重视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,全面贯彻执行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,积极完善行政复议体制机制,以行政行为全过程监管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目标,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、前端化解、关口把控,构建行政争议全过程化解闭环体系,全力做好行政争议化解途径“加法”和行政诉讼增量的“减法”。

  一、推进“三化”建设,提升规范化建设标准 

  (一)办案队伍专业化。对标中央和省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目标,闽侯县进一步厘清职责任务、整合资源力量、调优运行模式,建设“3+1”行政复议队伍,即“行政复议工作人员、办案辅助人员、专职调解员+律师”,构建职权清晰、分工明确、关系顺畅、运行高效的行政复议专业化队伍。

  (二)场所建设规范化。高标建成投用集立案大厅、接待室、听证室、调解室、阅卷室、档案室6大功能一体的行政复议办案中心,总面积超300平方米,同步配备电子监控、打印机、电脑等专用设备,推动实现行政复议案件“集成式”办理。

  (三)审理方式精细化。严格按照《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流程管理规定》规范受理、审理、决定等办案关键环节,探索建立行政复议案件集体评议办案、“1+1”办案(1名专业人员+1名辅助人员)机制,每周召开案件讨论暨业务培训会,形成“一案一研”“一周一会”模式,做到“讨论一宗案件、规范一类行为、堵塞一批漏洞”。

  二、实施“三项举措”,建立行政争议化解体系 

  (一)建立多元化解格局。印发《闽侯县依法推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实施方案》,推动县级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建设运转。创新行政争议案件管辖法院与行政机关所在地检察院、司法局之间“跨域联动”行政争议化解机制,发挥“众享法庭”智能化、远程化、信息化平台作用,形成审判监督、检察监督、行政监督多向合力,实现“法”“检”“司”专业与职能的优势互补,共促行政争议诉源治理。

  (二)精准实施监督指导。建立内部监督、自我纠正的行政监督机制,综合运用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、问题约谈、考核评价等手段及时纠错、补齐依法行政“短板”,预警预防行政争议风险隐患。健全行政争议化解情况通报机制,推动各乡镇(街道)、县直单位行政诉讼案件情况月报送,司法局落实月分析、月报告制度,县法院、县司法局不定期进行全县通报。

  (三)完善全过程培训建立“法院+行政机关”联动专训制度,不定期开展法律实务专项培训活动,邀请行政机关、执法单位代入审判角度、走进庭审现场,树牢依法行政理念。建立“上级+本级”针对性培训制度,锚定行政执法新情况和新问题、发现的薄弱环节,针对性邀请省市业务骨干到县培训。2025年,针对城建领域行政争议多发问题,县司法局、县法院、县住建局、县资规局于组织举办全县征迁补偿专题培训班,邀请上级部门相关领域专家进行授课,相关县直部门、乡镇分管、执法队队长等120人参训。

  三、健全“三项机制”,绘就府院联动“闽侯图景” 

  (一)强化府院联席会议机制。县级层面常态化召开府院联席会议,县司法局与县法院同向发力、同频共振,联合发布全市首份县级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白皮书,从工作概况、主要成效、存在问题、意见建议、重点工作、典型案例六大方面总结分析2024年闽侯县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情况,共同促进依法行政。

  (二)建立行政行为复审机制。县司法局与县法院主动作为、提前谋划,联合草拟编制了全市首份《闽侯县行政行为复审机制(试行)》,对复审的情形、工作流程、结果处理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,并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推广,着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推向更高水平。

  (三)探索复议校地合作机制。为发挥高校教学优势,优化县司法局行政复议专业化水平,我局与高校探索建立行政法教学实践基地,合作编写行政复议典型案例;联合建立“1+1+N”教学模式,即由一名局工作人员及一名高校专业教师带领,多名学生参与的实践教学模式,为高校学生提供实践学习机会;高校专业教师纳入调解专家库,共同参与行政争议调解工作。

    

来源:法治闽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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